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1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都市計畫住宅區可否設置於部分時段營業之臨時性攤販集中場乙案

會議日期 92 年 06 月 27 日

內文

內政部92.6.27台內營字第0920087588號函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四條及同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本文規定,住宅區係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及衛生,而上開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禁止攤販集中場於住宅區申請設置,即係為避免因攤販集中場之設置,影響住宅區居住環境之寧靜、安全及衛生。準此,供攤販集中之土地使用行為,不論係臨時或永久,均應禁止於住宅區內設置,始符上開法規之立法意旨。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都市計畫住宅區可否設置於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