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8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嘉義市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案嘉義農專南側住宅區擬變更為文高用地,其住宅區原發布實施之細部計畫是否同時失效

會議日期 84 年 06 月 20 日

內文

內政部84.6.20台內營字第八四○三八八六號函按都市計畫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主要計畫係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主要計畫變更後細部計畫據以擬定之準則即已改變,其原發布之細部計畫自應配合辦理變更。準此本案嘉義市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嘉義農專南側住宅區擬變更為文高用地,其住宅區原發布實施之細部計畫,自應依法儘速配合辦理變更,在細部計畫未配合辦理修正前,應以主要計畫內容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嘉義市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案嘉義…」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