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夫妻以共有持分方式購置住宅,是否可辦理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之優惠貸款

會議日期 83 年 11 月 24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83.11.24營署宅字第一九九○七號函本署82.5.12八十二營署宅字第五一一七五號函示:「......『辦法』之立法意旨在於協助每戶購置完整住宅單元,若以共有持分方式購買住宅,則不得辦理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之優惠」,其旨在防止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二個以上申請人透過共有持分同一住宅方式,突破面積限制及取得多重優惠貸款。夫妻為顧及財產之共有,以共有持分方式購置住宅,仍符合前開函「每戶購置完整住宅單元」之立法意旨,故購置住宅面積符合規定,並僅享有一優惠貸款,宜同意其辦理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之優惠貸款。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夫妻以共有持分方式購置住宅,是…」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