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政府直接興建之東海國宅是否得申請民宿登記疑義一案

會議日期 96 年 07 月 18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6.7.18營署宅字第0960037684號函按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係供收入較低家庭居住之住宅,依國民住宅條例第21條第1項第5款規定略以:「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五、變更為非居住使用或出租,經通知後逾三十日未予回復或退租。」,故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不得作為經營民宿之用。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政府直接興建之東海國宅是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