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1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承購(租)國宅者其自有住宅認定疑義乙案

會議日期 80 年 09 月 10 日

內文

內政部80.9.10台內營字第八○七八一五一號函按有無自有住宅之認定,依「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七條規定,係以國民住宅出售出租機關列冊送財政部財稅資料處理及考核中心查核者為準。至共同持有住宅其面積不符居住標準或擁有十二坪以下(或共同持有)非住宅之其他建築物,且無居住之事實者,依據本部營建署七十九年二月十日營署宅字第四八四號及七十九年九月十九日營署宅字第一七八○號函,得列入承購(租)國宅之資格。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承購(租)國宅者其自有住宅…」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