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0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居住滿一年後,可否依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申辦部分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需全部一併處分乙案

會議日期 93 年 09 月 15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3.9.15營署宅字第0930058285號函按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居住滿一年後,得將該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其承購、承典、受贈或交換人,如具有國民住宅購買資格者,得按原承購人之國民住宅貸款餘額及剩餘期限,申請國民住宅貸款。取得使用執照滿十五年以上之國民住宅,其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該住宅及基地,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之承購人依上開規定將該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除有本署九十三年九月三日營署宅字第0930055835號函略以:「考量分次贈與係民眾合法節稅方式,...」得分次贈與直系親屬之方式外,應就全部持分一併處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其…」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