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7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徵收工程受益費範圍內之土地辦理分割或合併之案件,其受益費如何控制查欠及取得承諾書乙案

會議日期 75 年 12 月 18 日

內文

內政部75.12.18台內營字第四五七一六二號函按土地分併如為標示之分割合併者,因其權利並無變動,自無移轉行為發生,其工程受益費之徵收仍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如為權利分割合併,而為移轉行為時,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辦理,至工程受益費之控制及查欠,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二項已明定應訂定「作業要點」以依據執行。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公告徵收工程受益費範圍內之土地…」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