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3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大排明溝與道路偏斜穿越,可否依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第2項規定不予計徵疑義案

會議日期 95 年 05 月 04 日

內文

內政部95.5.4台內營字第0950801921號函按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第2項所規定遇有與道路平行或偏斜之大排水明溝特殊地形,其受益面至該大排水溝邊線為止,超越部分之受益面不予計徵,旨在避免受益面內因特殊地形之阻隔而無直接受益之土地及其改良物仍需負擔工程受益費之不合理現象,而就與道路平行或偏斜之大排水明溝特殊地形劃定受益面。惟本案大排水明溝係斜交貫穿道路,地理上既有貫穿情形,則上開規定意旨之因特殊地形阻隔而無直接受益之土地及其改良物應不復存在。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大排明溝與道路偏斜穿越,可…」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