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3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八德市公所辦理「桃德路至茄苳溪段排水箱涵工程」使用私有地埋設管線,是否能以徵收方式為之乙案

會議日期 91 年 04 月 29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1.4.29營署工程字第0910023571號函下水道法第十四條:下水道機構因工程上之必要,得在公、私有土地下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其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所及方法為之,並應支付償金。前開法令尚無得以徵收為之之規定。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八德市公所辦理「桃德路至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