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都市計畫廣(二)用地兼作停車場使用之適用疑義
內文
內政部78.8.5台內營字第七二九六九○號函本案萬里都市計畫內廣(二)用地,如其計畫書圖係敘明為廣場兼作停車場使用,並有整體興闢計畫者。其於興闢後供作停車場使用部分,可准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作停車場用地項目之立體多目標使用。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78.8.5台內營字第七二九六九○號函本案萬里都市計畫內廣(二)用地,如其計畫書圖係敘明為廣場兼作停車場使用,並有整體興闢計畫者。其於興闢後供作停車場使用部分,可准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規定,作停車場用地項目之立體多目標使用。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都市計畫廣(二)用地兼作停車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