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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函為工程受益費因故未能於法令規定時程開徵,經辦理區段徵收是否適用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七條釋示案

會議日期 88 年 06 月 29 日

內文

內政部88.6.29台內營字八八○六三九四號函

一、查都市計畫農業區及商業區非屬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免徵工程受益費範圍。

二、次查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七條規定都市計畫農業區工程受益費之緩徵,係以申請為要件;且同條文但書規定工程受益費之註銷,係自該項工程受益費開徵之日起,滿五年仍未變更為其他分區者。本案工程受益費既未開徵,自無上開條文有關註銷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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