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屏東市公所辦理建南路工程,其工程經費(包括用地、補償費等)全數由市地重劃基金補助辦理,可否免徵工程受益費疑義
內文
內政部77.4.18台內營字第五八○四二一號函本案建南路開闢工程係改善復興市地重劃區交通聯外道路,且其工程實際所需費用悉數由該重劃區抵費地盈餘款支應,其應否徵收工程受益費,可由主辦工程機關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二條之規定自行決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77.4.18台內營字第五八○四二一號函本案建南路開闢工程係改善復興市地重劃區交通聯外道路,且其工程實際所需費用悉數由該重劃區抵費地盈餘款支應,其應否徵收工程受益費,可由主辦工程機關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二條之規定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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