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3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購住宅之建築改良物及土地登記簿謄本登記原因欄登記為「交換」,可否辦理輔助人民自購住宅貸款

會議日期 84 年 01 月 10 日

內文

內政部84.1.10台內營字第八四七二○三六號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係政府協助較低收入且無自有住宅家庭購置住宅,核貸戶所購住宅之建築改良物及土地登記簿謄本登記原因欄登記為「交換」,雖以其他非屋之標的物易屋,仍非無住宅者購屋之「買賣」,不適用「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辦法」。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所購住宅之建築改良物及土地登記…」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