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貴府函詢重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乙種工業區土地申請容積移轉及作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乙案

會議日期 97 年 08 月 11 日

內文

內政部97.8.7台內營字第0970806286號函有關貴府所提依鄰近商業區公告現值、容積率代替接受基地公告現值、容積率計算移入之容積量乙節,核與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之接受基地移入容積計算方式不符。另查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第3項規定,縣(市)政府於辦理乙種工業區一般商業設施申請之審查時,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對於各目之使用細目、使用面積、使用條件及有關管理維護事項作必要之規定。貴府如對乙種工業區移入容積作一般商業設施使用,有增加鄰近公共設施負擔之疑慮,允宜依上開細則第18條第3項規定於一般商業設施審查事項予以適切規範。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貴府函詢重久建設股份有限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