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基地臨接都市計畫排水溝邊寬度達三公尺以上之綠帶,其綠帶實際上已舖設路面作人行步道使用,可否比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條之二但書規定辦理疑義
內文
內政部73.10.8台內營字第二五六九四○號函查本案綠帶之劃設於都市計畫說明書內規定,係以綠化都市,緩衝交通流量之急速,並可供遊憩為目的。惟目前本案綠帶雖已舖設路面供人行步道使用,尚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條之二道路邊之綠帶情形有別,自不宜據以比照辦理。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73.10.8台內營字第二五六九四○號函查本案綠帶之劃設於都市計畫說明書內規定,係以綠化都市,緩衝交通流量之急速,並可供遊憩為目的。惟目前本案綠帶雖已舖設路面供人行步道使用,尚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條之二道路邊之綠帶情形有別,自不宜據以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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