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廳函轉台中縣政府為該縣大雅鄉都市計畫大雅路工程受益費因調降徵收費率,對未調降費率前繳納而加徵滯納金部分,可否全數退還案
內文
內政部87.8.31台內營字第八七○七三二五號函本案工程受益費之開徵,既已於未繳納部分辦理催繳時將繳納書註明展延日期,則對原已繳納工程受益費並加徵逾期滯納金者,得依本部六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台內營字第七○一八八號函釋示退還滯納金。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87.8.31台內營字第八七○七三二五號函本案工程受益費之開徵,既已於未繳納部分辦理催繳時將繳納書註明展延日期,則對原已繳納工程受益費並加徵逾期滯納金者,得依本部六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台內營字第七○一八八號函釋示退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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