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擬變更原提供該筆興建農舍配合耕地,該交換土地取得時間有無限制疑義1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99 年 12 月 27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99.12.27.營署建管字第0990079931號說明:

一、復貴府99年11月22日府建管字第0990161211號函。

二、本部99年9月21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807865號函示略以:「…該(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依原『臺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規定,以10公里範圍內之耕地合併申請興建農舍領得使用執照之案件,…其申請農舍原使用執照內附加註記之配合耕地地號之變更,…得依該農舍申請興建當時之法令依據及許可條件,以及現行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程序,以其10公里範圍內之耕地檢討辦理,…」申請交換變更原使用執照套繪管制之配合耕地,該擬變更之土地尚無取得時間之限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擬變…」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