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請釋依建築法第45條規定處理畸零地調處有關疑義乙案,復 請查照。

會議日期 77 年 08 月 03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7.08.03. 台內營字第616199號說明:

一、復貴廳77.07.04.建四字第22798號函。

二、茲釋復如次:

(一)按不動產實施查封後,債務人就查封物所為之移轉、設定負擔或其他有礙執行效果之行為,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強制執行法第132條、第51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土地經法院查封後,土地所有權人自不得再有與畸零地所有人調處合併建築之行為。

(二)設定有他項權利之土地申請合併,依土地登記規則第95條規定,應先徵得他項權利人之同意。已設定抵押權之土地申請合併,亦應依據辦理。

(三)法院查封之土地如何辦理徵收及被徵收土地設定有抵押權者,其發放價款對象為何,本部75.09.03.台內地字第438446號、74.02.06.台內地字第279591號函釋有案。

三、檢還原函附件全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請釋依建築法第45條規定處理畸…」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