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部函76.05.07.台內營字第497680號正本:台北市政府工務局
內文
內政部函 76.05.07.台內營字第497680號主旨:關於業依建築法第94條規定移送法辦之案件,違規情形繼續存在,可否依建築法第90條規定再處以罰鍰乙案,復請查照。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76.05.07.台內營字第497680號主旨:關於業依建築法第94條規定移送法辦之案件,違規情形繼續存在,可否依建築法第90條規定再處以罰鍰乙案,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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