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2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醫院建築於申請平面增建,其防空避難設備,可否比照學校及工廠(註)按其核定計畫容納使用人數,每人0.75平方公尺計算方式檢討,如符合標準免再增附建乙案,轉請查照。

會議日期 83 年 08 月 16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83.08.16.台內營字第8304277號說明:

一、復貴廳83.06.06.(83)建四字第49862號函。

二、查醫院係對不特定之病患提供醫療服務處所,平時不論住院或門診,尚有病患家屬陪客進出,其於戰時可能須容納大量傷患,故醫院需能提供行動不便傷患及時就地避難之防空避難設備至關重要,此與學校、工廠有特定使用對象不同,不應比照學校、工廠使用之建築物,按其主管機關核定計畫容納使用人數每人0.75平方公尺,整體規劃附建防空避難設備。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醫院建築於申請平面增建,其…」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