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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謂營造業,係指經營建築與土木工程之營造廠商,各種機械工程其非以經營建築與土木工程為目的者應不屬營造業範圍,復請 查照。

會議日期 70 年 04 月 15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0.04.15.台內營字第12650號說明:復 貴部70.03.10.經(70)商0880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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