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3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函詢空調設備修繕責任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98 年 10 月 01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書函 98.10.01.營署建管字第0980064710號說明:

一、復貴事務所98年9月21日98台法第100921號函。

二、按「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項所明定,故所述空調設備修繕責任之疑義乙節,請依上開條文規定辦理。如有爭議,事涉私權,宜請循司法途徑解決。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函詢空調設備修繕責任疑義乙…」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