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8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土地經地上權設定後,再經法院查封,其地上權人可否單獨申請建築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75 年 05 月 19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5.05.19.台內營字第409126號說明:

一、復貴局75.03.17.北市工建字第61594號函。

二、按查封係禁止債務人就查封物為移轉、設定負擔或其他有礙執行效果之行為,並不妨礙第三人於查封前,就查封物取得之權利。從而查封前就查封之土地有地上權之第三人,於該土地查封後,仍得依民法第838條之規定,將地上權讓與他人,受讓人取得地上權後,自可單獨申請建築。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為土地經地上權設定後,再經法院…」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