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9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二棟使用機能完全獨立之建築物,以架空走廊相連接時,其消防設備是否能分為兩棟獨立檢討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74 年 08 月 01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4.08.01.台內營字第322264號說明:

一、復貴會74.06.18.建師全聯字第101號函。

二、本案建築物間架設之架空走廊,應符合左列規定,其消防設備得分為兩棟獨立檢討:

(一)應為開放式。

(二)其構造應為不燃材料。

(三)其出入口設有平時關閉之雙向防火門。

三、副本抄送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均含原函及附件),抄發本部警政署、營建署。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為二棟使用機能完全獨立之建築物…」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