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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會武陵農場經管之台中縣和平鄉七家灣段農地,其場員在放領土地上興建房屋設施,宜先經該場同意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79 年 12 月 11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9.12.11.台內營字第874038號說明:

一、復貴會79.11.08.輔捌字第5268號函。

二、本案放領土地,如承領人已取得土地所有權,其擬建築使用如屬非都市土地,應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辦理,其承領人如有未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情形者,其擬建築使用時,應另備具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依建築法令有關規定辦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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