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再函詢「市場」是否為公寓大廈,及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應否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89.06.20.營署建字第18277號說明:
一、復89年5月25日89高市工務建字第9604號函。
二、經查市場建築物如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者,自應歸屬為區分使用之公寓大廈,且市場如位於公寓大廈內,則依規定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營建署函 89.06.20.營署建字第18277號說明:
一、復89年5月25日89高市工務建字第9604號函。
二、經查市場建築物如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者,自應歸屬為區分使用之公寓大廈,且市場如位於公寓大廈內,則依規定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有關再函詢「市場」是否為公寓大…」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