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貴府捷運工程局函為捷運系統新店站基地內,北二高高架道路是否須計入建蔽率疑義乙案,同意臺灣省政府核復意見,復請 查照。
內文
內政部函 80.02.07.台內營字第895260號說明: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捷運工程局79年8月10日(78)北市捷六字第69107號函,並准臺灣省政府79年11月15日(79)府建四字第111531號函辦理,及復貴府80年1月25日(80)府捷六字第79064737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80.02.07.台內營字第895260號說明: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捷運工程局79年8月10日(78)北市捷六字第69107號函,並准臺灣省政府79年11月15日(79)府建四字第111531號函辦理,及復貴府80年1月25日(80)府捷六字第7906473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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