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7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已領有建築執照之建築物因法院判決得否停發或吊銷該建築物使用執照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71 年 02 月 24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1.02.24.台內營字第067112號說明:

一、復貴局70高市工務建字第22528號函。

二、按主管建築機關依建築法核發之建築使用執照僅為建築物使用之許可,此為建築法第26條第1項所明定。本件建築物之承造人因建築物保留退縮地竊占他人不動產為法院以竊占罪判刑,主管建築機關應於判決確定後予以勘測,視其違反建築法令情形而為適當之處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已領有建築執照之建築物因法…」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