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特別安全梯裝修材料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95 年 12 月 22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95.12.22.營署建管字第0952920012號說明:

一、復貴府95年11月3日府都管字第0950227441號函。

二、特別安全梯之構造,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第3款規定,「樓梯間及排煙室之四週牆壁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應為耐燃一級材料」,因特別安全梯為建築物垂直避難及全棟避難之必要路徑,其安全等級應採高標準,是前揭規定之裝修材料等級包含表面材料及底材,且不適用同編第88條附表說明三「除本表(三)(九)(十)(十一)所列各種建築物外,在其自樓地板面起高度在一‧二公尺以下部分之牆面、窗臺及天花板周圍押條等裝修材料得不受限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特別安全梯裝修材料疑義乙案…」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