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2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局函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0條規定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使用類組疑義乙案,請查照。

會議日期 98 年 02 月 23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98.02.23.營署建管字第0982902708號說明:

一、依奉交下貴局98年2月1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09865553300號函辦理。

二、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0條G1類須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使用類組定義為:「含營業廳之下列場所: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場所、金融保險機構、合作社、銀行、郵政、電信、自來水及電力等公用事業機構之營業場所。」,查本案含營業廳之證券公司(證券經紀業、期貨經紀業)尚非屬上開公共建築物之適用範圍。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貴局函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