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2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納骨塔原附設防空避難室變更為骨灰儲藏室是否可行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會議日期 93 年 06 月 16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93.06.16.營署建管字第0930037883號說明:

一、復貴府93年6月1日府工使字第0930065779號函。

二、按「超出當時建造及現行附建標準規定之多餘之防空避難設備,經檢討符合相關建築法令規定者,得申請變更為他種用途使用」,本部90年2月26日台(90)內營字第9082644號函業有明釋;另有關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申請變更使用,如涉及增加容積率者,應檢討符合申請變更使用時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納骨塔原附設防空避難室變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