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倪○○先生陳請釋示有關建築物連接夾層之樓梯平台規定疑義一案,擬具處理方式如說明二,請核示。

會議日期 75 年 05 月 17 日

內文

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函 75.05.17.建四字第20508號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75年5月8日(75)府建管字第25427號函辦理。

二、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補充圖例第一條圖1-15-(2)有關夾層面積之計算,並不包括樓梯之面積,惟若干建築師為逃避夾層面積之限制,均將超過夾層最大限制面積之其他樓地板視為樓梯平台,殊不合理,甚而有樓梯平台面積大於樓梯本身面積者,以致弊端叢生。茲建議建築物連接夾層之樓梯平台深度,其等於樓梯寬度者,免計入夾層面積,如大於樓梯寬度者,就其超過之部分,應計入夾層面積,作為建管單位審核及建築師設計之準則,以示公平合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倪○○先生陳請釋示有關建築物連…」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