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機械停車設備停車位尺寸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

會議日期 81 年 11 月 27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81.11.27.台營署建字第16458號說明:

一、復 貴局81年11月5日北市工建字第64363號函。

二、關於本部71年6月15日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條第二款,有關機械停車設備尺寸之規定,係指機械式停車設備而言,並無全自動與非全自動之分。至於同條文第一款規定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二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各寬減二十五公分之規定,不適用於機械式停車設備。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機械停車設備停車位尺寸疑義…」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