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請釋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有關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內文
內政部函 77.10.21.台內營字第645419號說明:
一、復 貴廳77.10.06.建第042284號函。
二、關於連棟式建築物,如其中任一棟經施工完成,且可供獨立使用者,得申請部分使用執照。本案建築物如符合上開條件自得依本部訂頒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
三、檢還原附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77.10.21.台內營字第645419號說明:
一、復 貴廳77.10.06.建第042284號函。
二、關於連棟式建築物,如其中任一棟經施工完成,且可供獨立使用者,得申請部分使用執照。本案建築物如符合上開條件自得依本部訂頒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
三、檢還原附件。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請釋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