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無障礙停車空間留設,申請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建築物是否需設置無障礙停車位疑義1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103 年 11 月 06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書函 103.11.06.營署建管字第1030072643號說明:

一、復貴所103年10月31日(103)昌字第003號函。

二、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及「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102年1月1日修正施行及生效後,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檢討設置無障礙設施之處理原則一節,本部102年4月8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20803846號函檢送102年4月1日會議紀錄已有明釋,故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供作旅館使用之建築物,如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檢討免設置停車空間者,自無庸依上開原則設置無障礙停車空間。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無障礙停車空間留設,申請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