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6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停止適用「本部63年12月3日台內營字第608528號函、70年2月18日台內營字第006783號函、73年2月28日台內營字第203531號函、76年7月30日台內營字第527413號函」,自即日生效

會議日期 105 年 12 月 26 日

內文

內政部105.12.26台內營字第1050817892號函主旨:停止適用「本部 63年12月3日台內營字第608528號函 、 70年2月18日台內營字第6783號函 、 73年2月28日台內營字第203531號函 、 76年7月30日台內營字第527413號函 」,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部105年12月8日台內營字第1050816902號函送「研商建築法第54條開工之管理方式會議」結論辦理。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停止適用「本部63年12月3日…」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