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府函為OOO申請建築師開業,以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官兵服務證明,可否視為兩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乙案,本部82年3月2日82營署建管字第50489號函(註)會議紀錄決議已有明示,請依前揭規定辦理,復請查照。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89.05.09.營署建字第14575號說明:復貴府89年4月24日(89)投府建管字第89063642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營建署函 89.05.09.營署建字第14575號說明:復貴府89年4月24日(89)投府建管字第89063642號函。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貴府函為OOO申請建築師開業,…」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