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研商「建築基地臨接已開闢之都市計畫廣場及道路盡頭,其建築物高度如何檢討」案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內文
內政部函 83.12.20.台內營字第8387318號>結論:查建築物基地臨接道路盡頭,其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九條及第一九條圖19已有明文,應無疑義。至建築基地臨接已開闢之都市計畫廣場,得比照本部66.06.04.台內營字第738610號函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83.12.20.台內營字第8387318號>結論:查建築物基地臨接道路盡頭,其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九條及第一九條圖19已有明文,應無疑義。至建築基地臨接已開闢之都市計畫廣場,得比照本部66.06.04.台內營字第738610號函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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