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8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建築陸橋應否申請執照乙案電希遵照由。

會議日期 58 年 12 月 30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58.12.30.台內地字第344753號說明:

一、58.11.29.建四字第94445號呈悉。

二、查架設天橋不得影響公共安全與公共交通,須事先徵得該橋跨越土地地主之同意並報經市區道路主管機關之核可,業經本部55.06.23.台內地字第204558號代電核示在案。

三、本案希遵照前令辦理,並應飭補行申請雜項建築執照。

四、副本抄發台北市工務局、本部地政司。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為建築陸橋應否申請執照乙案電希…」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