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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領得使用執照後,擅自開設門窗,經屢次通知仍不遵辦時,可否依建築法第86條規定辦理乙案,復請 查照。

會議日期 70 年 02 月 18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70.02.18.台內營字第006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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