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4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灣省議員提案,建議鄉村住宅改建後仍憑原用電證明辦理接電乙案,復請查照。

會議日期 69 年 02 月 06 日

內文

內政部函 69.02.06.台內營字第007432號說明:

一、復貴府69.01.17.(69)府建二字第17381號函。

二、按建築物改建為建築法第9條所稱建造,依法應申領建造執照。同法第73條規定,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是建築物仍應依上開法條規定辦理接水、電。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台灣省議員提案,建議鄉村住宅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