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宅申購人為贅婿,其共同生活之岳父己有自有住宅,其關係是否為直系親屬?婚後其夫婦可否承購國宅
內文
內政部69.5.7台內營字第一六五八三號函贅婿與其岳父為一親等直系親屬,且戶籍同一戶即為共同生活戶,依據「國民住宅出售出租辦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本案共同生活之岳父已有自有住宅,不准承購國宅。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69.5.7台內營字第一六五八三號函贅婿與其岳父為一親等直系親屬,且戶籍同一戶即為共同生活戶,依據「國民住宅出售出租辦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本案共同生活之岳父已有自有住宅,不准承購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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