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50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疑義1案

會議日期 106 年 03 月 16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106.3.16營署宅字第1060014774號函說明:

一、復貴府106年3月8日新北府社障字第1060374460號函。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身心障礙者符合下列各款規定,得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房屋租金補貼:......六、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但現有住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合居住者,不在此限。......」。

三、依民法第758條第1項:「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土地法第37條第1項:「土地登記,謂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及同法第43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四、本案申請人戶籍內長女名下有房屋,惟申請人檢附經公證之借名契約暨約定書,表明其長女名下房屋僅為他人借名登記為名義上所有權人,主張該筆不動產實為非長女本人所持有1節,雖申請人表示其長女無實質持有之事實,惟查上開規定,持有住宅之認定仍以地政機關登記之資料為準。本案因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持有住宅,不符前開申請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之規定。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