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都市計畫編定為住宅區之縣有土地,現供興建稅捐分處辦公廳舍使用,並仍使用中,可否免徵工程受益費
內文
內政部70.1.9.台內營字第○○○○二八號函本案工程受益費公告徵收時,如縣有土地,確供稅捐分處辦公廳使用,合於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一條所規定之機關用地,自可准予免徵工程受益費。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70.1.9.台內營字第○○○○二八號函本案工程受益費公告徵收時,如縣有土地,確供稅捐分處辦公廳使用,合於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一條所規定之機關用地,自可准予免徵工程受益費。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都市計畫編定為住宅區之縣有土地…」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