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9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府水務局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桃園市桃園區魚管處滯洪池工程」重力退水路涵管穿越私有土地擬發放償金1案

會議日期 109 年 08 月 11 日

內文

內政部109.8.11內授營環字第1090814048號函說明:

一、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局109年7月24日桃水工字第1090055607號函辦理。

二、旨案設置之重力退水路涵管穿越私有土地工程施作,依據下水道法第14條規定,如經貴局認定屬雨水下水道設施,且屬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應依該規定辦理支付償金,並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於工程計畫訂定後,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佔有人或使用人。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貴府水務局辦理「前瞻基礎建…」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