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中縣龍井鄉公所申請於台中港特定區計畫農業區內建造消防隊辦公廳舍乙案
內文
內政部70.3.28台內營字第一三○九九號函既經貴府核復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合,應不予照准。惟據所附台中縣政府函稱,該府已擬具變更台中特定區計畫草案將本案土地規劃為機關用地,應請轉知儘速完成變更都市計畫程序後再行興建,俾資適法。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70.3.28台內營字第一三○九九號函既經貴府核復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合,應不予照准。惟據所附台中縣政府函稱,該府已擬具變更台中特定區計畫草案將本案土地規劃為機關用地,應請轉知儘速完成變更都市計畫程序後再行興建,俾資適法。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台中縣龍井鄉公所申請於台中港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