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8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地方政府所存之都市計畫公告圖與核定機關所存之計畫圖不符時,應以核定或備案機關所存之計畫圖為準

會議日期 65 年 05 月 24 日

內文

內政部65.5.24台內營字第六八二六七八號函

一、依都市計畫法第廿一、廿三條之規定,都市計畫必須經核定或備案後始告確定,是則縣(市)政府依法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倘與權責機關所存之核定或備案之計畫圖不符時,自應以核定或備案機關所存之計畫圖為準,縱令核定或備案之計畫圖,有漏繪遺誤,致使彼此有不符之處,亦僅得視其情況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正。

二、為免類似情況之發生除應對本案計畫圖之製圖員及校對者,查究責任外,嗣後對於都市計畫圖之製作,應切實依照部頒「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辦理,且不論係新訂擴大變更或禁建,其計畫圖之背面應依上開規則第六條之規定,由製圖員及校對者核章。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地方政府所存之都市計畫公告圖與…」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