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薪資基本數額,及不受專業證 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限制薪資數額,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 生效
要旨
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薪資基本數額,及不受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限制薪資數額,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要旨
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薪資基本數額,及不受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限制薪資數額,並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主旨
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薪資基本數額,及不受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限制之薪資數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生效。
依 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之薪資基本數額詳如附表。
二、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其每月經常性薪資達新臺幣三萬五千元以上者,不受本標準第六十二條附表十三所定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資格條件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