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受理 110 年度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 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期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20 日止
要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受理 110 年度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期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20 日止
要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受理 110 年度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期間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20 日止
主旨
公告本署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止,受理 110 年度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
依 據: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第 3 點。
公告事項:一、符合該要點第 2 點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依第 5 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委託之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補助申請案』)。
二、受理申請之相關資訊如下: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委託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辦理)
(一)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1 之 102 號 16 樓
(二)電話:06-3135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