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等 8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勞工 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要旨
公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等 8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要旨
公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等 8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
主旨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等 8 家醫療機構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
依 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認可醫療機構名單、認可類別及認可期間,詳如附表。

